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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高等学校章程是高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需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和上海市教委有关工作要求,学校按照章程制定的基本原则和依据,结合办学实际和发展定位,在前期调研和意见征集的基础上形成了《上海体育学院章程(征求意见稿)》。为了充分发扬民主,凝聚共识,根据校务公开工作的基本要求,拟在全院范围内征集意见,并将其作为修改完善章程的主要依据。根据《上海体育学院章程制定工作的实施方案》,学校将在四月上旬至下旬以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为单位,广泛听取教师、学生、民主党派和离(退)休老同志的意见。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做好意见和建议的汇总工作。

附件:《上海体育学院章程(征求意见稿)》

上海体育学院章程制定工作领导小组

2013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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