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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院):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12年上海高校本科重点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沪教委高〔2012〕16号)文件精神,请有意申报者于4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稿一式三份,电子稿一份)报至教务处教学科。详细申报要求见附件。

附件: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12年上海高校本科重点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

教务处

2012-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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