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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顺利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根据《上海体育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上体院院字〔2018〕78号)和《关于开展上海体育学院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欧洲杯下单平台工作实际,制定本年度推荐工作实施办法。

一、推荐工作小组

组 长: 李 海 游林生

副组长: 杨 倩 王丽娜

成 员: 徐共强 李延超 张峰筠

二、推荐对象

学院2016级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

三、推免生名额分配

按照学校下达我院当年推免生的名额比例,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后,确定本年各专业推免生名额。

四、推免生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其他诚信不良记录。

5. 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各专业普通学生学业成绩要求

1.应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要求,没有不及格记录。

2.三年应修课程平均绩点不低于3.3(包含必修、限制选修和任选课程等所有应修课程),全国大学外语六级考试不低于425分。

3.素质拓展分要求不低于75分。

(三)优秀运动员条件要求

在校期间获得世界三大赛、亚洲三大赛、全国三大赛获得名次、全国大学生锦标赛个人项目冠军、团体项目前四名的主力队员。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要求。应修课程平均绩点不低于2.3,学位英语考试合格。

(四)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须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由学院推荐工作小组严格审查,审查合格将申请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进行公示,公示结束由研究生处汇总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推荐测评标准

综合测评总分计算标准如下表:

测评项目

计分方法

得分

比例

应修

课程

应修课程平均绩点╳25

75%

科研能力(此项总分不超过100分)

本科期间学术论文在核心期刊发表(第一作者):CSSCI来源期刊加50分,北大核心加30分;发表在一般期刊上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加5分;学术论文入选国家二级学会及以上论文报告会专题报告或墙报交流的第一作者,加15分。(同一篇学术论文既参加学术会议又正式发表,以最高加分计)。

20%

参加“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等三类大学生创新创业类大赛,获得全国奖项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项分别加50分、40分、30分、20分。获得市级奖项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项分别加40分、30分、20分、10分。(同一作品多次获奖,以最高加分计)。

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及其他竞赛获得全国奖项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项分别加40分、30分、20分、10分。获得市级奖项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项分别加30分、20分、10分、5分。(同一作品多次获奖,以最高加分计)。

获得校级“大学生创新计划”立项,每项加3分(申报者)

经学院推荐工作小组认定的其他加分项目。

社会实践服务能力(此项总分不超过100分)

1.全国社会实践类、公益志愿服务类特等至三等分别加30分、20分、10分、5分;上海市社会实践类、公益志愿服务类奖项特等至三等分别加20分、10分、5分、3分;

2.其他校级各类实践服务、公益服务类获奖每项1分(不超过20分)。

3.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学校组织的无偿献血活动一次5分(不超过10分)。

5%

经学院推荐工作小组认定的其他加分项目。

总分(应修课程得分+其他综合项目得分):

六、推荐工作程序

(一)学生自愿申请

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本人按以下要求准备材料,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1.填写《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推荐表》(附件1);

2.填写《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需所在学院党总支审核盖章)(附件2);

3.本科期间的成绩单(需教务处审核盖章);

4.素质拓展本(需学工部审核盖章);

5.外语成绩证明(学位英语成绩证明需教务处审核盖章,已经考完大学英语四、六级还未取得证书的学生,外语成绩证明可延缓到正式推荐名单确定前);

6.奖励或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发表的科研论文或参与的课题证明(课题证明可提供复印件,需课题承担单位科研处盖章)。

8.优秀运动员及特殊学术专长学生均在所在学院进行申请。优秀运动员须提供符合推免条件的比赛获奖证书、秩序册、成绩册(秩序册和成绩册复印封面与本人页,并在秩序册、成绩册封面、运动员姓名及运动员获得成绩位置分别加盖所在地竞训职能部门公章)。

以上材料没有特别注明的均需提供原件,原件按顺序排列装入文件袋,并附材料目录;同时将所有材料原件按序号顺序扫描制作成一个PDF文档一并提交,PDF文档必须与纸质材料一致,文件名为“院系+姓名”(见附件3)。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二)推荐工作小组对学生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认定,并根据测评标准得出申请学生的综合测评总分,依据综合测评总分由高到低确定排序名单(若提交材料时,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尚未公布,则根据综合测评分数列入备选名单,待成绩公布后,成绩不低于425分的备选学生进入正式排序名单)。

(三)推荐工作小组按照德、智、体全面考察、择优推荐的原则,根据综合测评总分成绩排名,拟定初选名单。

(四)本科学习期间有以下情况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1. 在校期间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奖学金;

2.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到国际组织实习者。

(五)获得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学校原则上不予办理出国、就业手续。

(六)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根据《上海体育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上体院院字〔2017〕88号)进行相应处理。

(七)推荐工作时间安排

1.符合条件的学生请于2019年7月12日17:00前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学生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认定为自愿弃权),所有成绩及数据以申请当天上报的材料为准,不再额外补充。

2.7月15日—7月16日,推荐工作小组对申请人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完成申请学生综合测评总分排序,确定初选名单,填写《申请推免生资格审查情况汇总表》。

3.7月17日—7月19日,在本学院网页上公示初选名单及相关成绩,公示期为3天。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将初选名单及申请人PDF文档交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4.9月中旬(暂定),推荐工作小组根据学校下达名额,在初选名单中确定拟推荐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后,推荐工作小组组长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报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六)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根据《上海体育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上体院院字〔2017〕88号)进行相应处理。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欧洲杯下单平台党政联席会议。

欧洲杯下单平台

2019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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