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2016年度教职工绩效考核的通知(上体院院字[2016]148号关于做好2016年度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相关文件精神,通过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以及教学团队负责人会议,共同商定学院2016年度教职工绩效考核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考核对象
欧洲杯下单平台教职员工(副处级及以上干部及辅导员除外),共计38人。
考核对象分为:专业课教师、公共课教师及管理人员。
二、考核小组
组长:曹可强
副组长:刘东锋
成员:张林、熊静、杨倩、李延超、张峰筠、张叶涵、聂芬芬
三、考核等第及人数
(一)年度绩效考核等级分为:优、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
(二)学校按考核人数15%的比例确定优秀人数。我院共计6人。
(三)优秀等第分配原则,管理人员两年产生1名优秀名额,公共课教师1名优秀名额,其余优秀名额在专业课教师中产生。
四、具体实施:
合格考核
(一)教师(教授、副教授、讲师)
年度考核由:教学工作量、科研绩效和教师工作量三部分组成。具体要求如下:
教学工作量:①达到学校要求的教学工作量(课堂教学工作量和研究生培养工作量)的基本要求。课堂教学工作量最低要求:教授,128学时(本科教学不低于96学时),副教授224学时,讲师256学时,60岁以上博导32学时(本科教学不低于16学时)。研究生培养工作量:硕导和博导,每年至少招收2名研究生;讲师导师,每年至少招收1名研究生。因出国访学、产学研进修计划等原因影响正常教学工作量,酌情考虑。②无教学事故。③完成《上海体育学院“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实施意见(试行)》(上体院院字[2015]106号)、《上海体育学院教师年度工作量管理办法(试行)》(上体院院字[2016]43号)相关工作量要求。④无师德师风一票否决问题。
科研绩效:年度考核合格者,科研绩效不作为考核因素。
教师工作量:①考虑教师的日常表现、公共服务、指导第二课堂、激励计划完成、教学常规等工作。由教学团队评议后进行核定。
(二)管理人员(行政、教辅、实验员)
采取考评会述职以及民主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考核项目为:思想品质、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绩效以及廉洁自律。
考核小组成员打分:教职工互评=6:4,满分100分。60分以上即为合格。
优秀考核
(一)2016年优秀等地具体分配:管理人员(4)1人;公共课教师(10)1人;专业课教师(24)4人。
(二)专业课教师:
1、优秀基准条件:
(1)、完成教学基本工作量总量。
(2)2016全年整年度在岗在编参与并完成教师教学激励计划要求。
(3)达到教师教育发展中心认定与管理的学分与二级学院认定与管理的学分的要求:新进教师(三年内):6分,6分;青年教师:4分,4分;副高级职务教师:2分,2分。
(4)承担学校、学院及教学团队较多公共事务。
2、符合优秀条件的教师进行述职,由学院绩效考核小组最终确定考评分,依次排序。
(三)公共课教师:
1、计算机教与统计学团队单列1个优秀名额予以评选。评选原则上满足以下条件:
(1)、完成教学基本工作量总量。
(2)2016全年整年度在岗在编参与并完成教师教学激励计划要求。
(3)达到教师教育发展中心认定与管理的学分与二级学院认定与管理的学分的要求:新进教师(三年内):6分,6分;青年教师:4分,4分;副高级职务教师:2分,2分。
(4)承担教学团队较多公共事务。
2、符合优秀条件的教师进行述职,由学院绩效考核小组最终确定考评分,依次排序。
(四)管理人员(行政、教辅、实验员):
1、采取考评会述职以及民主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考核项目为:思想品质、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绩效以及廉洁自律。绩效考核小组评分:教职工互评=6:4,满分100分。取最终分数最高者。
五、考核程序
1、教师个人总结汇报
教师根据个人绩效考核相关信息,填写《年度教师绩效考核登记表》,对自己的思想政治表现、年度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进行认真的总结汇报。
2、学院考评
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在评议的基础上,最终决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的人员名单,并在全院进行公示。
3、建立绩效考核复议与仲裁制度
考核结果在公示期间,相关人员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考核工作小组提出书面复议申请,学院考核工作小组在3个工作日之内给予书面复核意见,并告知相关人员。如相关人员仍有异议,可向学校考核工作组提出书面复议或仲裁申请,复议或仲裁结果由学校人事处在5个工作日之内告知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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