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期终考试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就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院统一考试:教学周第17周。2011年6月13日-17日(上午9:00-10:30;下午14:00-15:30)
二级系(院)考试:教学周第16周。请各系(院)于2011年5月31日,将第16周结束的本单位负责考试类课程考试日程安排,填写《上海体育学院各系(院)负责课程考试日程安排表》后报送至教务处本科考试中心。考查类课程由二级系(院)自行备份,并安排检查。
二、考试科目
拟统考科目见《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期终院统一考试拟统考科目一览》。请各有关单位仔细核对表中科目及相应信息有无差漏,于2011年5月19日12时前由各系(院)汇总意见后,有无修改意见均需以书面形式将院统一考试科目选排意见报送至教务处本科考试中心。
其他科目课程考试由各系(院)自行安排。
三、试卷命题与上报
请各教研室于2011年5月31日前将审核后的本学期期终课程考试试卷报送至院试卷库。二级系(院)自行负责考试课程试卷上交两套;院统一考试上交三套试卷。上交的试卷份量难度应当相同,试题必须基本等效,每套试卷之间的试题重复率不超过30%。考试试卷的满分为100分,题分为整数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上交的试卷与前一年上交试卷的试题重复率不超过20%。由教务处本科考试中心随机指定一套用于正考。每套试题应同时编制出标准(参考)答案与试卷同时上报。
命题应按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全面检验学生应具备的知识与能力。命题应兼顾较大的覆盖面、多种的类型和适当的难易度和区分度。考试内容应体现课程设置标准,考试内容设计应弱化记忆性试题,强化理解与运用知识性试题。一般的闭卷笔试中,考试题型至少应在4种以上。有关填空题、选择题、简单是非题等考查学生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能力的客观题型中,每小题的分值不宜过高,占总分比例不宜高于40%;有关论述题、问答题、应用题、综合题或辨析题等考查较高能力层次的主观题型的分值应占有较大的比例,并以培养和考查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避免随意出怪题、难题,努力克服命题的主观随意性,确保命题的客观性。
考试前,任课教师可对学生进行辅导,但不得以任何方式根据考题向学生圈定或暗示复习范围,违者视为泄题处理。
送交试卷库的试卷,应按教务处统一规定格式进行排版。教务处不对试卷格式、内容进行任何修改。
四、考场编制及要求
每个考试考场原则上45人以下不少于2名监考人员,45人以上不少于3名监考人员。闭卷和开卷考试均采用单人单座方式排定座位,考生只可携带指定物品进入考场,严禁将手机、MP3、MP4等电子产品带入考场。开卷考试考生携带资料不可互相借阅、不可讨论,按照闭卷要求考场纪律进行考试。
系(院)级考试和考查由承担教学任务的系(院)负责安排监考教师,原则上由开课教研室协调安排监考人员,开课教研室监考人员不足时可向系(院)提出监考人员需求,由系(院)协调安排。不允许研究生代为监考。
课程考核方式应按课程教学大纲规定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改。学生考核用作业用纸,需统一使用教务处印制的专用纸。需要草稿纸或作文纸的试题应在试卷文印登记表上注明应附纸张数目(不允许学生自带草稿纸)。
五、考试检查工作
各系(院)应在考试期间组织检查工作组,对本系(院)负责的课程考试进行检查,教务处、质管办进行抽查。考查类课程由二级学院自行安排检查。
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各系(院)应及时进行汇总并提出整改方案,填写《上海体育学院各系(院)负责课程考试检查分析表》,在考试完结后一周内报送至教务处本科考试中心。
六、成绩报送
课程成绩上报应于试后3日内完成,成绩登陆网址:http://jw.sus.edu.cn/。成绩报送形式采取五等十级制,具体方法如下。
考试(集中性考核)是根据考核的目的,让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的方式,解答教师事先编制好的题目,是在监考教师监控下进行的笔试、口试、操作、技评达标等;成绩按十级制记载。
考试考分、成绩等级与绩点的换算关系如下表:
分 数 |
90-100 |
85-89 |
82-84 |
78-81 |
75-77 |
71-74 |
66-70 |
62-65 |
60-61 |
<60 |
十级制 |
A |
A- |
B+ |
B |
B- |
C+ |
C |
C- |
D |
F |
绩 点 |
4.0 |
3.7 |
3.3 |
3.0 |
2.7 |
2.3 |
2.0 |
1.7 |
1.0 |
0 |
考查(分散性考核)根据学生平时笔记、作业、回答问题、讨论发言、小测验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一般分为日常性考查、阶段性考查和总结性考查三种;成绩按五级制记载。
考查考分、成绩等级与绩点的换算关系如下表:
分 数 |
85-100 |
75-84 |
62-74 |
60-61 |
<60 |
五级制 |
A |
B |
C |
D |
F |
绩 点 |
4.0 |
3.0 |
2.0 |
1.0 |
0 |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 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期终院统一考试拟统考科目一览
2. 上海体育学院各系(院)负责课程考试日程安排表
3. 上海体育学院各系(院)负责课程考试检查分析表
4. 试卷编辑模板(在教学专区下载)
5. 百分制转五等十级制模板
上海体育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