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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本科考试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考试管理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试组织

 

全校考试管理组织工作由分管教学副校长领导,教务处负责院管考试课程的组织工作及日程安排,各二级学院负责本学院管理的考试课程的组织工作及日程安排,并报教务处考试中心备案。

 

二、考试方式、试卷管理及抽取

 

(一)课程考核方式应依据专业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规定执行,不得随意更改。

 

(二)二级学院组织有经验的教师或任课教师命题,经教学团队负责人审定、二级学院教学副院长批准后,电子版试卷在规定时间内以教学团队为单位报教务处考试中心试卷库,并同时上交《试卷上交清单》和试卷纸质版存档(上面务必有出题负责人的亲笔签名),本科考试中心对上交的试卷不做修改。

 

(三)试卷上交试卷库后原则上不得更改,特殊情况需改动试卷,由出题负责人书面申请,经教学团队负责人审定认可、二级学院教学副院长批准,且须提前20天上交修改后的试卷,试卷内容应按照课程教学大纲变动及时更新。

 

(四)全校试卷库由教务处考试中心管理,由教务处分管考试副处长随机抽取考试课程试卷。

 

(五)考试试卷的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如使用同一试卷,平行班课程的考试应在同一时间进行。

 

(六)学生考试时如需使用作业用纸,应使用教务处考试中心统一印制的考试答题专用纸或草稿纸。所有开卷考试务必使用教务处考试中心统一印制的开卷考试答题专用纸。

 

(七)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方式根据考题向学生圈定或暗示复习范围;泄露考试试题或协同学生作弊,按《上海体育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从重、从严处理。

 

(八)技评达标类、实践(验)类课程考核,须按课程性质设计考核形式,并在考前上报考试时间地点等安排(可单独提前上报)和考核标准。

 

三、试卷印制、交接、保管与保密工作

 

教务处负责全校本科生考试试卷的印刷、分装、密封、保管、交接等工作。二级学院院管考试课程试卷,由二级学院指派专人提前至少4小时到教务处考试中心领取,试卷领取后,由二级学院负责保管和保密工作。

 

四、监考管理

 

教务处负责安排院管考试课程的主考、巡考、监考。各二级学院负责安排本学院负责考试课程的主考、巡考、监考,并提前2周报教务处备案。

 

五、考场规则

 

按照《上海体育学院考场规则》执行。

 

六、缓考、补考及重修管理

 

按照《上海体育学院本科学生缓考若干规定》、《上海体育学院本科学生重新学习若干规定》、《上海体育学院本科学生补考若干规定》执行。

 

七、考试试卷存档

 

二级学院将每学期考试课程试卷(空白卷)交教务处统一销毁;二级学院负责试卷(批阅卷)及考场记录单的存档工作,保留到该生毕业后两年为止。

 

八、其他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颁布的各有关本科考试的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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