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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反馈和补充2016年教学奖励成果统计的通知

 

中乒院、二级学院、思政部:

 

为了调动我校教师投入教学的积极性,奖励取得教学成果的单位和个人,依据《上海体育学院教学奖励办法(试行)》(附件1),现将开展本年度教学奖励成果的统计工作,教务处进行了初步的汇总统计(附件2),并做以下说明:

 

1.    本次成果统计时间为2016年立项项目及获奖成果,往年立项并于本年度验收通过的项目不列入本次统计范畴。

 

2.    奖励成果类别严格依据《上海体育学院教学奖励办法(试行)》,由教务处和人事处解释和认定成果等级和奖励金额。

 

3.    建设类和专项类项目绩效奖分2 次发放,立项时奖励50%,按期结项时奖励剩余的50%(逾期结项者不予以奖励);同一课程在同一年度获批多个建设项目,按照最高奖励计算。

 

请各相关单位仔细核对成果统计表,对于在本年度内所获应奖励但不在统计表中的成果,须填写《申请新增认定教学成果奖励汇总表》(附件3)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在16日之前由各单位汇总盖章送至教学科,电子版发送至shengaofei@sus.edu.cn,联系人:沈高飞51253144    

 

教务处

 

20161227

 

附件1:上海体育学院教学奖励办法(试行)

 

附件22016年教学成果统计表(第一版)

 

附件3:教学成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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